据公告内容,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在贺兰工业园区德鑫路9号建设的7#修理车间项目,于2012年10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规划的建设面积为1828.2平方米,但实际建设面积为1668.76平方米,实际建设长度比规划长度多3.3-3.4米、实际建设宽度比规划宽度少0.7米,存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规行为。因此,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1万3750元整(¥13,750.00元)的行政处罚。